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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中生追星 家长别“抡起大棒”

1999-07-25 来源:生活时报 育心 我有话说

随着为人妻,为人母,我发现自己对“追星”的批判或不以为然的眼光日益增多,如这一段那些“小燕子迷”们如醉如痴的种种举动,在我看来简直是匪夷所思、无法理解。

但静下心来,我想起自己在那个年龄时的所做所为。那时,因为看了《排球女将》,疏于运动的我便热衷于排球,高考时手里捧着书也念念不忘看《射雕英雄传》,现在我的“百宝箱”里还留着演黄蓉的翁美玲的剧照,还有至今说起来仍如数家珍的《加里森敢死队》、《大西洋底来的人》,上大学时迷苏芮、迷崔健、迷王杰……这些不都是我们这个年龄的人所“追”的“星”吗?其实,现在我也仍然“迷”成龙、“迷”金庸……这种“迷”是一种无条件地接受、是百看不厌,只不过不会再为之寝食不安罢了。这样想来孩子们“追星”是很正常的,当然现在“追”的条件更好,可以买磁带、买光盘,看演唱会、请明星签名等等。如今的“追星”因为能付诸行动也更显出一些热闹。年轻本来就是个充满梦幻的年龄,而“星”们恰恰成就了梦幻的一部分,这有些像无伤大雅的“流行感冒”,随着年龄的增长会“不治自愈”,哪些将是伴随终生的喜爱、哪些成为停留在记忆的珍存、哪些随着时光流逝渐渐从视线中淡出……其实,即是成年人,也免不了有“偶像崇拜”的情结,像近年常有的“签名售书”,我看在长长的人流中耐心等待的倒是成年人居多,我们又有什么理由指责孩子呢?如果说怕“追星”耽误了学业,孩子们平日的课业负担已经太重了,难道他们“业余”不应有些自己的爱好?——我认为对“追星”谈虎色变大可不必。

当然必要的“监督和引导”还是不可少的,应该让孩子们逐渐认识到喜爱一个人的作品,不等于要“爱”上那个“人”,但这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。还有一些老幼皆宜的艺术形象我自己也很喜欢,可与孩子共同欣赏,这样家长与孩子之间有了共同的爱好,多了许多“共同语言”,同时告诉他“作品”与“现实”的区别。如果家长自身缺乏评判、鉴赏的能力,平时对孩子的兴趣又漠不关心,待孩子“走火入魔”时只知一味压制,就很难有什么说服力,甚至还会导致孩子强烈的反抗心理,结果只能适得其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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